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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OB03A-0901-2018-08158 文 号: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事项 附 加 码: 67146670-9/2018-08158
发布机构: 区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18-06-25 00:00:00
主 题 词:    
名 称: 腾创-第二阶段拟审批公示
腾创-第二阶段拟审批公示
区行政审批局
内容概述:



 

拟批准的环境评价报告书、表项目

信息情况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626日-20187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600台模具、300万套注塑件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工业园区 中盛汽车产业园区 二期厂房3号楼

建设单位

腾创(天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腾创(天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5月,主要经营模具制造、加工。该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工业园区中盛汽车产业园区二期厂房3号楼建设年产600台模具、300万套注塑件项目。本项目拟建一条模具生产线和一条注塑件生产线,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产600台模具、300万套注塑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模具生产中抛光工序的颗粒物、塑料件生产中挤出工序、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一套UV光解处理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排气筒排放的VOCs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VOCs排放浓度限值(50mg/m3),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晴、甲苯、乙苯、酚的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单位产品产生量为0.06kg/t。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限值要求(0.3kg/t产品),达标排放。

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值为0.00129mg/m3,最大占标率为0.06%,苯乙烯在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值为0.0005899mg/m3,最大占标率为5.72%,丙烯晴在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值为4.731×10-5mg/m3,最大占标率为0.1%,甲苯在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值为3.072×10-5mg/m3,最大占标率为0.00001%,乙苯在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值为0.0001229mg/m3,最大占标率为0.018%,酚在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值为0.000553mg/m3,最大占标率为0.00001%,距离为238m,本项目污染物最大地面一次浓度占标率都极低,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空排放,根据源强分析可知,本项目钢材用量为100t/a。则粉尘产生量为0.13t/a,有组织产生量为0.117t/a,产生浓度为4.82mg/m3,排放量为0.0117t/a,排放浓度为0.482mg/m3。排放速率为0.0049kg/h。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在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值为0.003558mg/m3,距离为188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进行基础减振,墙体隔音,合理布置噪声源等防治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噪声可达标排放。为进一步减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润滑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液。

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润滑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液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综合回收利用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承诺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8863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