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OA01A-0224-2017-06484 | 文 号: | 津南政人〔2017〕14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 档案 | 附 加 码: | 00018472-7/2017-06484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 年 08 月 06 日 |
主 题 词: | |||
名 称: |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津南区取缔“地条钢”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津南区
取缔“地条钢”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有力打击“地条钢”生产,落实市有关取缔“地条钢”生产工作部署,加强对取缔“地条钢”生产工作的领导,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津南区取缔“地条钢”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经委、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津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街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业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经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017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