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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九严禁” 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来源:区委宣传部作者:时间:2017-12-01
  
公布举报平台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提出了明确要求。中组部会同中央纪委机关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明确提出了“九严禁”的纪律要求。当前正值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期间,按照市、区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九严禁”作为“铁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牢记、严格执行,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九严禁”纪律要求是: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便于广大干部群众举报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组织部畅通举报渠道,全天候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映问题。

  市委组织部“五位一体”举报平台

  1.举 报 电 话:(02212380

  2.举 报 网 站:www.tj12380.gov.cn

  3.举 报 短 信:15002212380(仅限接收短信)

  4.微信公众平台:tj12380

5.来 信 地 址:天津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邮编:300046

津南区委组织部“四位一体”举报平台

  举 报 电 话:1238013

  举 报 网 站:www.tj12380.gov.cn

  举 报 短 信:13612012380 (仅限接收短信)

  来 信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津港公路与天嘉湖路交口,邮编:3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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