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确认办理
| 事项编码 | JN-XAZ-0005 | 办理地点 | 小站镇计生办 |
| 办理部门 | 小站镇政府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30 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88615017 | 监督电话 | 88615058 |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 依 据 | 1、《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通知》(津政办发〔2008〕132号; 3、《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操作规范》
|
||
| 受理条件 | 无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材料 |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2、身份证; 3、户口本; 4、独生子女证; 5、结婚证; 6、村(居)委会证明; 7、如果是病残,需提供三级以上残疾证。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