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共服务>街镇
事项名称:
申请生育二孩对象初审
事项编码 JN-SG-0037 办理地点 双港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理部门 双港镇政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589674 监督电话 28588770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2.《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 3.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至十九条 4.《天津市计划生育病残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5.《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6、《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独子(独子证明,独生子女证或父母只生育一孩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孩病残(病残孩当年医院诊断证明,连续两年以上病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初.再婚(初、再婚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手续.原件,复印件)

4、农村大龄独女户(大龄独女户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兄弟几人,一人无生育能力(无生育能力的医院证明,抚养协议,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男到有女无儿家落户(赡养协议,赡养公证书,姐妹之间未以“男到有女家落户”条件生育二孩证明,姐妹之间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7、成人伤残(成人伤残医院证明,残疾证,病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填写申报表。

8、双再婚新组成家庭无子女(再婚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手续.原件,复印件)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