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共服务>街镇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退费审核
事项编码 JN-SG-0034 办理地点 双港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部门 双港镇政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589674 监督电话 28589674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依      据

1、《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2号)第十九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清算:(一)户口迁出本市;(二)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出国定居;(四)死亡。2、《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22号)第二章第十一条 3、《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31号)第七条。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

2、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天津市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名册; 4、天津市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名册。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