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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
事项编码 120103011JD-QT-0026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理部门 双港镇政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588770 监督电话 28589674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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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

3、身份证;

4、户口本;

5、个人存档证明。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