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
| 事项编码 | 120103011JD-QT-0026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 |
| 办理部门 | 双港镇政府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588770 | 监督电话 | 28589674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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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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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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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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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 3、身份证; 4、户口本; 5、个人存档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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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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