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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低保、特困、优抚对象暖气费补贴,减免采暖费有关手续
事项编码 JN-SH-0017 办理地点 双桥河镇民政办公室
办理部门 双桥河镇政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8518939 监督电话 88659373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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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供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民发[2011]70号)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供热单位开具的收据;

 

 

 

《定期抚恤人员证》;

 

 

 

《定期补助人员证》;

 

 

 

《残疾军人证》;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