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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带病还乡退伍军人补助金发放
事项编码 JN-SH-0014 办理地点 双桥河镇民政办公室
办理部门 双桥河镇政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8518939 监督电话 88659373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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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定期抚恤定期补助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08]93号)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如退役证);

 

 

 

4、证明书(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证明书);

 

 

 

5、其他相关材料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