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残疾人教育培训援助
| 事项编码 | JN-BLT-0007 | 办理地点 | 八里台镇民政办公室 |
| 办理部门 | 八里台镇政府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88521220 | 监督电话 | 88521590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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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2、《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 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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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无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 | ||
| 申请材料 | 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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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