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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垫付部分的报销手续办理
事项编码 JN-XZ-0019 办理地点 辛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部门 辛庄镇政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9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8532611 监督电话 88530362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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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1、《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1号)第七章第三十条

2、《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2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六章第五十条;

3、《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25号)第二十条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票据、清单、病例、处方、诊断证明书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