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 事项编码 | JN-XZ-0002 | 办理地点 | 辛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 办理部门 | 辛庄镇政府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30 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88532611 | 监督电话 | 88530362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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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1、《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就业管理和失业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就失业证。 2、《劳动就业管理的暂行规定》津劳保办函【2008】95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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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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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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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表);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 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或《解除劳动合同书》; 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 6、《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7、《就失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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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