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审核
| 事项编码 | JN-CM-0001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红旗路9号 |
| 办理部门 | 畜牧水产中心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390788 | 监督电话 | 88915765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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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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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1.用途明确; 2.符合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3.不对境内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出口构成威胁; 4.国家共享惠益方案合理; 5.无进出口权的申请人,需委托有进出口代理权的单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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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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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农业部畜禽遗传资源输出申请表》; 2.畜禽遗传资源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协议(复印件) 3.与境外进口方签订的国家共享惠益方案(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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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64号窗口报送需要提交材料,市畜牧兽医局窗口收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申请材料。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步:市畜牧兽医局窗口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第三步:上报农业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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