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
| 事项编码 | JN-CL-0004 | 办理地点 | 津南区咸水沽镇南华路(老税务所院内) |
| 办理部门 | 残联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每年8月31日以前 | 承诺期限 | 无 |
| 联系电话 | 28545530 | 监督电话 | 28529829 |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 依 据 | 1、《残疾人就业条例》第9条; 2、《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 法〉办法》第18条、第19条、第35条; 3、《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 4、《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5条 |
||
| 受理条件 | 本市行政区域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 | ||
| 申请材料 | 无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