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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批准授予二级及以下运动员资格
事项编码 JN-TY-0001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20号
办理部门 文体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审核期1个月内,公示期7个工作日,审批期3个月内 承诺期限
联系电话 28392732 监督电话 28392732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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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1、《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2、《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3、《天津规范一、二级运动员等级管理工作通知》

受理条件

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