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给付
| 事项编码 | JN-MZ-0010 | 办理地点 | 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174号 |
| 办理部门 | 民政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当年度 | 承诺期限 | 当年度 |
| 联系电话 | 28391004 | 监督电话 | 28546104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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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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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当年度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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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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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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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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