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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排污费征收(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
事项编码 JN-HB-0001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南
办理部门 环保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联系电话 28537956 监督电话 28523189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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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1.《环境保护法》第43条; 2.《水污染防治法》第24条;

3.《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4条;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第56条;

6.《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 例》第2条、第3条、第12条;

7.《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 法》第2条、第3条、第4条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请材料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