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共服务>部门
事项名称:
义务兵优待金的给付
事项编码 JN-MZ-0008 办理地点 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174号
办理部门 民政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联系电话 28391004 监督电话 28546104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依      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3条第1款

受理条件

受理对象:本区入伍的义务兵父母(抚养人)。服现役的士官(军官)、军队院校学员、部队特招的文艺兵、体育兵和非本区入伍的义务兵,不享受本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