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事项编码 | JN-MZ-0005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174号 |
| 办理部门 | 民政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无 |
| 联系电话 | 28391004 | 监督电话 | 28546104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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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7条、第13条、第28条第1款、第51条、第5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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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1.申请人身份确认。(向故者所在工作单位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及通知书、死亡证明、领取抚恤金家属的户口本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一次性抚恤金分配协议书并附协议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2.故者所在单位核实情况无误。(向优抚科提供:故者死亡当月基本工资证明、立功受奖相关证书或档案材料、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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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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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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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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