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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事项编码 JN-MZ-0005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174号
办理部门 民政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联系电话 28391004 监督电话 28546104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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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7条、第13条、第28条第1款、第51条、第52条

受理条件

1.申请人身份确认。(向故者所在工作单位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及通知书、死亡证明、领取抚恤金家属的户口本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一次性抚恤金分配协议书并附协议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2.故者所在单位核实情况无误。(向优抚科提供:故者死亡当月基本工资证明、立功受奖相关证书或档案材料、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