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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自然灾害救助
事项编码 JN-MZ-0003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174号
办理部门 民政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联系电话 28546116 监督电话 28546104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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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21条

受理条件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请材料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