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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
事项编码 JN-AJ-0362 办理地点 咸水沽镇津岐公路人防办院内
办理部门 安监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联系电话 28399103 监督电话 28399103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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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11条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请材料

执法内容 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 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