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审批
| 事项编码 | JN-SW-QY-XK-0008 | 办理地点 | 工程规划管理科 |
| 办理部门 | 水务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395049 | 监督电话 | 28392694 |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 依 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2、《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二条;3、《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
| 受理条件 | 申请项目要有相关部门的批复。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材料 | 1、建设单位申请书;2、1/10000位置图;3、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中要附专家审查论证意见及审查专家名单);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5、规划部门的有关意见书;6、经专家论证通过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