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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事项编码 JN-SW-QY-XK-0004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南
办理部门 水务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395049 监督电话 28392694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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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3、《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条。4、《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条.
受理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3、实施管理方案,位置图等;4、受理单位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专家审查意见。涉及防洪、供水、水环境或水土保持的项目,还要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权威部门的意见,如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评价报告、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等;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