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共服务>部门
事项名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事项编码 JN-SW-QY-XK-0006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南
办理部门 水务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392461 监督电话 28392694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七条。
受理条件
保持方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批复。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2、上报批文:申请单位在上报申请报告的同时,上报国家、市、区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的有关批文;3、申报具体情况;5、规定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