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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位置界限审批
事项编码 JN-SW-QY-XK-0003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南
办理部门 水务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395049 监督电话 28392694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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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受理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 3、申请建设项目已得到相关部门批复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申请表;2、项目建设所依据的由发展与改革部门和规划部门已批准的有关文件;3、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位置图;4、受理单位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专家审查意见。涉及防洪、供水、水环境或水土保持的项目,还要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权威部门的意见(如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评价报告、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等)。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