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共服务>部门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事项编码 JN-HB-QY-XK-0001 办理地点 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5、26、27号窗口
办理部门 环保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报告书60、报告表30、登记表15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联系电话 28520945 监督电话 28523189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 2、《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
受理条件
  1、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 2、符合重点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工业建设项目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无收费
申请材料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执法内容
流程图
  •   无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