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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流程
事项编码 JN-GW-QY-QT-0004 办理地点 工业经委科技教育科(津南区咸水沽镇大件路6号)
办理部门 工业经委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按规定期限完成 承诺期限 按规定期限完成
联系电话 28391480 监督电话 88919562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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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工业经委津南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受理条件
1.企业领导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2.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成长良好的企业可适当放宽),科技投入率达到2%以上。 3.技术中心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队伍,有优秀的技术带头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70%以上,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40%。企业技术中心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5人。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用于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5.技术中心有显著的技术创新成果,有储备3-5年的新产品,有5-10年长期研究开发课题,有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的课题,有中长期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规划,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新产品销售收入比例40%以上,技术创新对企业提高效益作用大。 6.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有较好的工作研究环境。拥有行之有效的科技投入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机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无收费
申请材料
1.《津南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表》 2.《津南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津南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