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事项编码 | qx-xk-002 | 办理地点 | 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气象窗口 |
| 办理部门 | 气象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515023 | 监督电话 | 28392257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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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8项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项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条、第七条 5、《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
| 受理条件 | (一)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立项等证明文件; (二)具备资质单位设计与施工。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 | ||
| 申请材料 |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2、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防雷装置设计方案与施工图; 5、采用防雷产品使用备案书面资料; 6、场所和设施基本情况材料(含建设单位需求及勘察报告); 7、具备资质单位提供的核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和本市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需提交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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