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审查
| 事项编码 | JN-SW-QY-XK-0019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南 |
| 办理部门 | 水务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395049 | 监督电话 | 28392694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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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2、《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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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建设单位。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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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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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2、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 3、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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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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