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 事项编码 | JN-RS-QY-QT-0006 | 办理地点 | 津南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服务大厅 |
| 办理部门 | 人力社保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即来即办 | 承诺期限 | 即来即办 |
| 联系电话 | 28516237 | 监督电话 | 28391671 |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 依 据 | 《就业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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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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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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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新签劳动合同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鉴证情况统计表》、《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一式三份,外地两险人员提供统计表、名册一式两份; 2、《登记表》一份(按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排序,本市非农业附户口本复印件一张),外地两险人员不需提供;; 3、合同原件或合同第1、5页复印件(外地人员不需提供); 4、《就失业证》或《就业证》原件,第2、4页填写整齐(外地两险人员不需要) 5、初次办理就业登记企业须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推荐信回执一张。(只需本地人员提供) 签订临时协议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劳动合同鉴证情况统计表》、《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各一式两份。 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办理合同续订所需材料: 《劳动合同鉴证情况统计表》、《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各一式两份。 办理《就失业证》、《就业证》所需材料: 本市户口办理《就失业证》,外地户口办理《就业证》,提供一寸彩照一张,本市非农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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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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