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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税务资格取消
事项编码 JN-GS-QY-QT-0019 办理地点 各办税服务厅
办理部门 国税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承诺期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联系电话 28520501 监督电话 28391383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依      据  

受理条件
纳税人已不具备有效税务资格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取消税务资格登记信息。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请材料
主表 《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通用) 》1份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