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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事项编码 JN-GS-NZQY-XK-0033 办理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办理部门 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521140 监督电话 28390741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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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请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