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 事项编码 | JN-GS-NZQY-XK-0034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
| 办理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521140 | 监督电话 | 28390741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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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
| 受理条件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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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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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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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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