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事项编码 | JN-GS-NZQY-XK-0035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
| 办理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521140 | 监督电话 | 28390741 |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
|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 |
||
| 申请材料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7、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