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事项编码 | JN-GS-NZQY-XK-0036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
| 办理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521140 | 监督电话 | 28390741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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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
| 受理条件 |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 | ||
| 申请材料 |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总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机构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5、变更名称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变更住所的,还需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7、变更负责人的,还需提交负责人任免文件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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