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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地点变更
事项编码 JN-WS-GR-XK-0009 办理地点 医政科
办理部门 卫生计生委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无期限 承诺期限 每月最后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562239 监督电话 28562239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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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受理条件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申请材料齐全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请材料
1.一般程序:(考试) ①《医师资格证书》; ②《医师执业证书》; ③《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适用)》2份 2. 简易程序:(不考试) ①《医师资格证书》; ②《医师执业证书》; ③《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适用)》2份; ④述职报告1份 ⑤12年无不良记录证明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