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事项编码 | JN-MZ-GR-QT-0007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睦安公寓3-1-201 |
| 办理部门 | 民政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即日 | 承诺期限 | 即日 |
| 联系电话 | 28546128 | 监督电话 | 28546104 |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 依 据 | 《民政部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 ||
| 受理条件 | 1、男女双方在本地曾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 2、结婚或离婚登记在本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并婚姻档案仍在本部门保管。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
| 申请材料 | 1、本人户口簿; 2、本人身份证; 3、2张同版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