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补发结婚证
| 事项编码 | JN-MZ-GR-QT-0003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睦安公寓3-1-201 |
| 办理部门 | 民政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即日 | 承诺期限 | 即日 |
| 联系电话 | 28546128 | 监督电话 | 28546104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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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 ||
| 受理条件 | 1、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3、结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补领婚姻证工本费9元 计价格【2001】523号 | ||
| 申请材料 | 1、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结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2、双方3张同版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结婚证与结婚档案内容不一致的应由派出所户籍或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4、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登记记录证明(即查档证明)。 ☆注:结婚登记档案遗失,不能出具查档证明的,应当出具以下证明: 1.区县档案馆或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该时期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未保存)证明。 2.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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