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共服务>部门
事项名称:
职称评定
事项编码 JN-RS-GR-QT-0030 办理地点 津南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科
办理部门 人力社保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 半年 承诺期限 半年
联系电话 88512510 监督电话 28391671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依      据 市局相关历年职称文件
受理条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二份,高级:一式三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中级:一式三十份,高级:一式四十份,B4纸打印。 3、任现职以来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原件。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5、高、中级人员以下材料除原件外,按顺序编制目录,A4纸复印(一 份)后装订成册: a学历证书。 b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c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d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有关证明。 e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有关证明。 f破格申报人员需由单位提供的书面申请。 g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效益证明。 h发表论文情况:发表刊物封皮、目录、原文,实用过的技术报告、试验报告、立项报告等。 i出版著作情况,书皮、主要作者、版号、目录、摘要等。 6、《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初级认定:一式一份。 7、《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初级认定、审定:一式一份。 8、《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初级审定:一式二份。 9、《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表》初级认定:一式15份。 10、《业务自传》(1500字)高、中、初级各一份。
执法内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