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剧毒化学品购买审批
| 事项编码 | JN-GA-GR-XK-0006 | 办理地点 | 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 |
| 办理部门 | 公安分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8390982 | 监督电话 | 88918601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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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 ||
| 受理条件 | 1、单位需要经常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 2、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经过政府批准,已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已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经常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明。 5、确定二名剧毒化学品保管人员; 6、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储存场所须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单位应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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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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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书;向本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单位的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 2、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本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单位的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 3、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经常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2)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批准书或者其他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 (3)向本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单位的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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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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