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 事项编码 | JN-XF-BA-QY-0001 | 办理地点 | 津南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 |
| 办理部门 | 消防津南支队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 法定期限 | 20 | 承诺期限 | 20 |
| 联系电话 | 28521241 | 监督电话 | 28546355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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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 ||
| 受理条件 | 已被确定为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抽查对象以外的其它抽查对象建设项目。 | ||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无收费。 | ||
| 申请材料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要求为原件并盖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规划前期资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⑴、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⑵、设计单位的项目批准人、审定人、工程主持人和各专业负责人。⑶、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项目批准人、审核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等。(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本人签字) 6、图纸。 7、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好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 ||
| 执法内容 | 无 | ||
| 流程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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