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区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05号)文件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津南区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文本反馈到津南区发展改革委。
联 系 人:津南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科 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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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